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
工作目标
要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好的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 ,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可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重点任务
中东部土地资源缺乏地区,可以村级光伏电站为主(含户用);西部和中部土地资源丰富的地区,可建设适度规模集中式光伏电站。采取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5千瓦左右;采取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25千瓦左右。
“十三五”时期,光伏扶贫工程每年建设规模约3GW,占全国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20%。以8元/W初始投资计算,预计未来5年800-4000亿元的总投资额。 |